复垦吨煤投入曾不足5分钱露天煤业3亿元“弥补”环保欠账
“开一处矿山,毁一片草原,损一方生态。”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组2018年环境督察期间给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002128.SZ)写下的评语。
2020年2月13日,国家电投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露天煤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披露,露天煤业与通辽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2日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有效。
露天煤业方面称,将按照《裁定书》要求,在两个月内将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外的赔偿款约0.3亿元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35万元,一次性汇入通辽市人民政府资金账户。另外,露天煤业称,公司2018年至2020年预计投入2.61亿元用于复垦绿化。也就是说,此次露天煤业将付出约3亿元的资金偿还环保欠账。
“复垦绿化的资金主要是自筹,《裁定书》的执行会对当期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是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露天煤业一位高管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些基本都是长期以来的历史欠账。粗放型开采以前在露天煤矿很普遍,但是随着企业环保意识加强,将告别粗放型开发,同时会增设环境治理费用。
环保欠账追溯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就曾指出,露天煤业共占用、损毁草原面积67400亩,持续的矿山开采在草原上留下两处深度超过百米、总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
曾经年利润数亿元,但是复垦吨煤投入却不足5分钱。露天煤业的环保欠账由来已久。
此次露天煤业之所以付出近3亿元的代价,复垦以及缴纳罚款和环境损害鉴定,是基于2018年6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的检查认定。
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露天煤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年7月7日对外发布通报,严肃指出霍林河露天煤矿破坏草原生态突出,恢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责任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露天煤业作为我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矿产资源丰富。其中,南露天矿产能1800万吨/年,北露天矿产能1000万吨/年。然而长期以来却环保意识缺失,对环境破坏尤为严重。
事实上,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就曾指出,露天煤业共占用、损毁草原面积67400亩,持续的矿山开采在草原上留下两处深度超过百米、总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现场所见,生态破坏情况触目惊心。
另外,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一轮督察时,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开一处矿山、毁一片草原、损一方生态”现象十分突出,到2015年,矿山破坏土地面积累积达1835平方公里。
“环保治理不是一句话,那是实打实的需要有资金支持;当时几乎所有的露天矿对环境没有什么保护意识。”内蒙古一位政府人士向记者表示,在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央企都是比较强势的,一般都是企业自行安排资金进行治理,即便有环境破坏等问题,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有的政府部门甚至还有意包庇企业的违法行为。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时,霍林郭勒市国土局就曾虚报治理数据,导致提供的材料严重失实,被督察组点名批评。”上述政府人士告诉记者,第一次国土局给督察组报的数据是南、北露天矿完成治理面积为32700亩,后经督察组询问,数据缩水至20760亩。
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意见事实上也佐证了上市政府人士的说法。中央环保督察组曾指出,2013年以来,露天煤业占用、损毁土地面积迅速扩大,增加幅度达到14000亩,但6年来复垦资金仅有419万元,复垦面积仅为1483亩。其中,2017年北露天矿煤炭产量高达999万吨,复垦资金仅10万元,吨煤投入仅0.01元;南露天矿煤炭产量高达1799万吨,复垦资金仅85万元,吨煤投入不到0.05元。然而,在此期间,露天煤业的业绩每年都能有数亿元的利润。
告别粗放型发展
霍林郭勒市一位政府人士向记者表示,在2019年,市里就已经确立了“一年大变样,三年彻底整改”的工作目标,在环保上实现还清旧账,不欠新账。
曾经在内蒙古经销煤炭的张华(化名)向记者表示,矿山基本都是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实现生产矿山治理与破坏平衡,但是很多企业都是破坏的多,治理的少,更谈不上恢复了。曾经数万亩的草原被破坏,就是粗放型发展带来的后果。
据张华介绍,因为露天煤矿要大量的用地,所以对于露天煤矿来说,国土部门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的主要监管单位。但是在2015年之前,有的监管单位工作并不到位,如通辽及霍林郭勒市国土部门2014年已发现露天煤业南、北露天矿采矿规模由1500万吨/年增加至2800万吨/年(南矿1800万吨/年,北矿1000万吨/年)。然而,对该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仍按照原有能力1500万吨/年进行监督管理,导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无法足额征收,矿区恢复治理面积严重不足。
“以前主要是环保意识薄弱,现在我们已经在着手整改了。”霍林郭勒市一位政府人士向记者表示,在2019年,市里就已经确立了“一年大变样,三年彻底整改”的工作目标,在环保上实现还清旧账,不欠新账。
该人士向记者透露,自2018年起,霍林河露天矿按照2018年不低于5元/吨、今后每年不低于2元/吨的标准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费用,2018年存入1.4亿元、2019年存入6014万元。其他煤矿企业按照不低于2元/吨的标准、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不低于1元/吨的标准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费用。这些资金就都用于矿业治理以及环境恢复。
依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督察整改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那么,露天煤业是否已经完成了整改?对此,该政府人士表示,每年都有绿化种植,整形、覆盖土地,至于是否已经完成整改要咨询露天煤业。
对此,露天煤业方面称,公司2018年至2020年预计投入2.61亿元用于复垦绿化,有可能也会根据政府的要求增加环保治理的投入,如果有变化,公司会及时公布,具体以公告为主。
公开资料显示,露天煤业隶属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而后者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的子公司。2015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成立了国家电投集团。
那么,国家电投集团对露天煤业环保欠账是否有应对措施?“首先露天煤业的控股股东是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至于露天煤业的环境破坏问题,基本上都是历史欠账,不过具体的还需要与露天煤业联系。”一位国家电投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国家电投会履行好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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