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全总要求这样做
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全总要求这样做!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余湛奕)2020年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然来袭,并在春节期间迅速蔓延。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工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设立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印发规范了工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让各级工会在筹措和使用专项经费上有了遵循,解答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表明,专项资金的来源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工会经费累计结余情况和年度工会经费收入情况安排,并纳入2020年度收支预算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县级以上总工会要将专项资金用于下级工会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的慰问,用于购买物品物资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工会的专项资金则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
《通知》还明确了慰问金和慰问物资的发放,其标准由各级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对于个别时间紧急,来不及走程序的情况,由于防控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物资、保障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记者了解到,自疫情暴发后,地方各级工会积极筹措,并迅速设立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月30日,湖北省总工会在已下发专项慰问金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包含全国总工会1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下拨1000万元,专项用于慰问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职工;
1月31日,北京市总工会、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系统累计拨付专项资金5200万元,用于开展慰问工作。同时,及时关注对口协作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给予湖北省十堰市总工会专项帮扶资金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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