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港澳机动车通行港珠澳大桥将核发有效期1年的电子牌证
据公安部消息公安部9月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将于9月20日起推行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视员刘宇鹏表示,将试点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电子化,对香港和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通行、澳门机动车进入横琴、台湾地区机动车进入平潭的核发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不再发放纸质牌证。
为方便境外人员入境驾车出行,吸引境外人员来华旅游旅居、创新创业,促进国内旅游消费、经贸发展,也服务国家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战略,公安部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了6条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
刘宇鹏在介绍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时介绍,公安部交管局将试点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电子化。对香港和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通行,澳门机动车进入横琴,台湾地区机动车进入平潭的核发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不再发放纸质牌证。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为1年。
刘宇鹏表示,同时还将放宽港澳台居民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对持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换领内地驾驶证的,申领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
刘宇鹏表示,第五项和第六项措施主要是延长港澳台人员驾驶车辆的工作年限,增加就业机会,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港澳台和内地(大陆)物流运输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进入内地大陆的车辆牌证服务管理,便利港澳台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更好地服务促进港澳台和内地(大陆)经贸发展和人员的往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发展,让港澳台居民更便捷全面地了解内地(大陆),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共享发展成果。
刘宇鹏称,便利措施还包括简化临时驾驶许可申领手续。对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外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即可直接申领,不需要再进行身体条件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有效期可延长至1年。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方便在国内工作、生活、学习期间驾车出行。
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办理程序。对在境外登记6年以内的7座以下(不含)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免予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延伸临时入境牌证窗口服务,推进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向县级下放,推行在入境人员车辆较集中的机场、港口、车展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设立了交管服务站,提供交强险投保、车辆查验、凭证审查、学习教育、牌证核发一站式服务,方便入境车辆就近办、一次办。这项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上亿人次的来华旅游、工作、留学等境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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