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制改革激发减税降费成效
咋落实 本报记者 童彤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其中不乏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免征举措,外界认为,这是对2019年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出的进一步部署。
尽管近年来政府大力推动减税降费,且力度逐年加大,但从一线企业到学界均未减弱对继续推进减税降费力度的呼吁。2019年,政府已经明确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专家认为,这透露出政府决心克服影响减税降费成效的一系列挑战,以实现进一步激活企业活力的目的。
减税降费仍有较大可为空间
近年来,学界对于减税降费的政策目的,有着较为一致的公认观点,即认为减税降费意在通过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法”。必须承认的是,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虽在逐步显现,但仍未改变其政策实施空间依旧较大的事实。
对于企业而言,除了税收和行政性费用之外,占据企业运营成本最大比例的莫过于社保缴费,由其直接导致的用工成本上涨正大比例侵占企业利润,间接影响企业扩大规模以及创新转型。
“在营改增后,企业年缴税的确出现了下降,与此同时,政府办事效率也大幅提升,比如以前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业务改为网上办理。”听闻记者询问有关减税降费对企业自身积极影响后,主营图书装订和包装业务的企业主赵女士对本报记者直言,但真正占到企业利润成本最高的实际上就是用工成本,“一方面是最低工资标准连年上调,另一方面是缴纳社会保险的成本持续高位。”赵女士说,2019年新年伊始,为缩减用工成本,企业裁减了10名员工,只留下可以操作自动设备的员工,以对冲日渐上涨的用工成本。
实际上,对于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而言,用工成本高企一直是导致利润缩减的最大因素。仍以社保费率来看,尽管自2015年至今,我国已经实施五次社保费率降低举措,“五险一金”占员工基本工资比例也已下浮10%至逾30%,但公认观点认为进一步下调空间仍在。
“裁员10名员工意味着原本用于支付的用工费用就可以转化为企业利润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或者发放既有员工福利。”赵女士认为,作为小型民营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之下,最先考虑的自然是裁减用工,除非政策层面有变化。
坚持税制改革 协同推进减税降费
谈及减税降费面临的阻碍,分税制财政体制带来的影响不得不提。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政府财力锐减,财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广开财源,加剧了宏观税费负担;另一方面,分税制财政体制下直接税比重过低,间接税比重过高,客观导致收入越低的企业税收负担越重,这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以及新创企业而言是不利的。
“防止地方税收收入出现枯竭是营改增以后我国税制改革继续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增值税已明确由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但对地方而言,少了原本属于地方税的营业税之后,确保地方财税收入仍是重点内容之一。
其中,发行地方债券正成为目前最受关注的可为之策,扩大地方债发行规模也已箭在弦上。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同样是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可见,减税降费势必对财政收支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各方迫切期待寻求减税降费长效作用与平衡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长效做法,答案正在改革之上。蒋震认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思路是,要降低增值税等流转税负担,扩大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征税范围,寻求税制结构的优化。比如,增值税改革仍须进一步深化,在简并税率档次、解决进项税款留抵问题、缩小增值税优惠范围、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低税或者免税等方面进行改革。同时,对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等直接税同步实施改革,按照低税率、宽税基的原则来推动直接税改革,为增值税等流转税改革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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