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258号、2018-272号、2018-292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6)。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38,815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8,751,210.53元(不含手续费),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最高成交价为5.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03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
美元债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包含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美元债券,且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详见公告2018-111及2018-113)。
2018年8月,公司完成了上述发行外债的备案登记手续,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18]567号)。
2019年1月2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完成1.2亿美元的高级担保债券发行,债券代码为XS1923588096,到期日为2020年7月2日,该债券已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15亿美元额度内,公司已完成境外债券共计3.7亿美元等值货币的发行。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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