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将带来一系列综合效果
择 远
个税改革,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一直是个热点话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的回答: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提高个人所得税,这是一项普惠性政策,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应该说是“顺应了各方面的期待”,是好事。
1980年9月份,我国颁布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此后,个税起征点经历了三次调整,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统计显示,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1500元后,其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至3000多万人,纳税面由28%降至8%左右。
但是,经济在发展、个人收入在提高,就需要更加合理的个税起征点。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就直言: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了,北京企业以这种工资水平很难能招到大学毕业生。个税起征点应随着生活水准提升、经济能力提升,按照比例提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加到82.7万亿元,年均增长7.1%,占世界经济比重从11.4%提高到15%左右,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超过经济增速,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
当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多少,还是要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税收的收入在整个政府收入里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如果起征点的变化对政府的收入是否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通过税收调节,如何让我们的收入均等平衡……
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意味着充分考虑纳税人家庭构成、生活支出等因素,给予减税实惠,这在推进个税改革中是非常关键的举措。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推进个税改革除了给群众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还会达到拉动消费升级、调节收入分配等一系列综合效果。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消费贡献率由54.9%提高到58.8%,服务业比重从45.3%上升到51.6%,成为经济增长主动力。
所以,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居民收入增长的大背景下,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要促进消费,就必须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藏富于民,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税率,正是“富民”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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