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南极旅游,这些事项须牢记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题:赴南极旅游,这些事项须牢记
新华社记者 刘诗平
最近几天,遥远的南极受到国人广泛关注:我国第五个南极科考站选址奠基;拍摄于南极的国产电影《南极之恋》播映。与此同时,包括长城站在内的南极地区正在迎来旅游旺季。
到南极进行旅游等活动,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事项必须注意?国家海洋局9日发布《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南极活动组织者及活动者保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活动对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损害。
除特别许可,禁止开展6类活动
规定禁止南极活动者开展以下活动:
——带入、处理放射性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潜在污染物,带入非南极本土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采集和带出陨石、岩石、土壤及化石。
——猎捕或获取南极哺乳动物、鸟类、无脊椎动物及植物的整体或部分样本,以及其他可能对南极动植物造成有害干扰的活动。
——进入南极特别保护区或其他国家海洋局基于安全和环保考虑禁止进入的区域。
——建立人工建造物。
——其他可能损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活动。
规定同时指出,以从事南极科研,或为科研提供保障、为文化教育机构提供标本和活体等用途为目的的活动,应按照《南极考察活动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并经许可后方能进行。
自行承担搜救撤离费用,承担清除污染费用
规定指出,南极活动组织者及活动者应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保障、搜救、医疗和撤离等相关事务的一切费用。如果活动对南极生态环境或相关历史纪念物造成污染损害的,南极活动组织者及活动者应承担清除污染和修复损害的一切费用。
废弃物管理方面,规定指出,开展南极活动,应对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不得随意丢弃,并记录处理结果;废弃物应由专门的废弃物管理员进行管理。离开南极时,应尽量将废弃物带出南极;无法带出的,应在焚化炉内焚化,并将焚化后的固体遗留物带出南极。
在南极航行的船舶应符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及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赴南极活动的航空器,包括无人机,应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许可的地点及航线起降及航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南极动植物、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或损害。在南极特别保护区内起降或飞越南极特别保护区的,应取得国家海洋局的特别许可。
访问南极科考站有规则需遵循
南极长城站最受我国南极游客喜欢。近年来,每个南极夏季长城站接待的中国游客在2000人以上,这对夏季仅有30人左右的长城站的工作、安全和环境造成不小压力。
规定强调,南极活动访问我国南极科考站的,应提前取得国家海洋局同意,以保障南极科考正常秩序。
南极活动组织者应在到达南极科考站前24小时至72小时内提前通知科考站。如南极科考站有突发特殊情况不便接待的,可与组织者协商调整访问时间或取消访问。
南极活动者在访问南极科考站或科考设施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海洋局和南极科学考察站相关规定,不得干扰科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不得移动和破坏科学设备或标记物,非紧急状况不得使用科考营地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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