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来自勤奋还是运气?
2017年8月,笔者有幸采访了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经济学和管理学教授,罗伯特·弗兰克先生。
在我们的对话中,我们谈到了弗兰克教授的新书《成功与运气》(Success and Luck)。该书的中文版会在2017年下半年出版。
在这本书中,弗兰克教授提出,很多人的成功,带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因此这些获得成功的人,应该带有一颗感恩和回馈社会的心,以让其他没有他们那么幸运的人也获得类似的成功机会。弗兰克教授也在书中提出了他的税改主张,提倡政府征收累进消费税(Progressive Consumption Tax)和遗产税(Estate Tax)。
下面这篇文章,主要总结一下我们的谈话内容,并附上谈话录音。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罗伯特·弗兰克。弗兰克是美国康奈尔大学商学院的管理学和经济学教授,已经70多岁了。老教授一共出版过10多本书,其中不乏经典。《赢家通吃社会》曾经获得多个“最佳图书”奖。他出版的书共被翻译成23种不同的语言文字,是一位国际知名的经济学家。
我首先问弗兰克教授的问题是:您在书中提到,运气在一个人的成功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成功人士可能并不一定认同这个道理。他们会告诉你,我的成功源自我自身的努力和态度。
这让我想起在中国广为流传的一个小故事。话说有位记者问NBA篮球巨星科比·布莱恩特:您是如何成为篮球巨星的?布莱恩特反问记者:你知道洛杉矶的凌晨4点是怎么样的么?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否属实,但我们都明白它想表达的意思:成功来自于120%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要想得到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就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承受的牺牲。
所以我想知道,弗兰克教授在书中提到成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是基于他自己身边的例子观察,还是一些科学实证检验?
弗兰克教授的回答是:首先我想澄清一下,我在书中强调了运气非常重要,但并不否认努力的作用。事实上,绝大多数成功人士都是非常努力的。因此,当这些人在回顾自己的生涯时,不出意外的,他们会告诉别人,我那时候付出了多少努力和牺牲,才可能换来今天的成功。
但是很多这些成功人士没有注意到的是,这个世界上像他们一样的努力的人太多了,但最后获得令人瞩目的成功的毕竟是极少数一部分人。因此对于那些没有获得类似成功的努力的人来说,他们是比较“不幸”的。而这正是弗兰克教授想在书中强调的:一个公平的社会,应该尽量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如果你经过努力获得了成功,那么你就应该有所回馈,让那些比你不幸的其他人,也有机会品尝到成功的滋味。
接下来我向弗兰克提出:现实的讲,当一个人获得成功以后,他就与众不同了,因此也可以开始渐渐享受普通人无法享受的特权。
比如一个普通人如果在公开场合说一些侮辱人的话,他可能会被记过或者开除。普通人如果跑进女生的更衣室偷看女生换衣服,他可能会被抓进去坐牢。但有些名人,如果他们有权有势,就能够堂而皇之的说别人不敢说的话,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并且安然无恙。
因此当一个人获得成功以后,无论是因为他运气好还是努力,难道不应该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特权,并且尽量把这种特权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弗兰克教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两点看法。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想着保住自己的特权地位并代代相传。
弗兰克教授举了沃伦·巴菲特和比尔·盖茨的例子。巴菲特曾经说过:你应该给你孩子留足够多的钱,以让他毫无顾忌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但你不能给他太多的钱,导致他无所事事。
根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在巴菲特总值大约654亿美元的个人资产中,巴菲特给他的3个子女每人留了价值20亿美元的信托基金,剩下的财富全部捐给慈善事业。
当然,20亿美元基本也能够他的孩子以及第三代衣食无忧了。但是反过来说,也没人逼巴菲特把其他600亿美元的资产捐掉,他完全可以像香港的一些大亨那样,把家族企业传给儿子,孙子,并代代相传。
其次,弗兰克教授提到,有研究显示,用你的钱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能够给你带来更多快乐。他相信,在巴菲特和盖茨把这些个人财产捐出去以后,他们获得了别人的尊重,有更多的人崇拜和喜欢他们,因此他们也获得了更多快乐。
我向弗兰克教授提出挑战:在我看来,美国的左派(自由派)和右派(保守派)都希望有更多的人获得更大的成功,但是两个派别提出的通向成功之路却截然相反。
弗兰克教授的主张比较偏左,提倡增加税收,提高政府和公共部门支出。但保守派则主张,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干预,应该给个人更多的自由,这样好让每个人有更大的发挥自己潜能的可能。
我提到了美国的大富豪查尔斯·科赫(Charles Koch)。科赫家族是美国最富有的家族之一,查尔斯·科赫的个人财产大约在484亿美元左右。科赫曾经在一次公开访谈中提到:有一种概念叫做“自己挣来的成功”,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幸福”(Eudemonia)。只有当你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并用这些潜能做出一些功绩,才是真正的成功。
因此我问弗兰克教授:您如何去说服偏右的保守派,您的主张是有道理的?
弗兰克教授的回答:对于科赫先生的很多主张,我不能同意。不过他说的这句话还挺在理。查理·芒格说过:最好的成功,就是你自己配得上它。我也认同让人更有满足感的成功,是通过自己努力“挣来”的成功。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政府应该出手把“竞技场”变得更公平一些。
弗兰克教授的意思是,有些人含着金汤匙出生。因此我们每个人在出生时,人生起点就已经不一样了。如果我们想要让每个人都有达到自己潜能的机会,那么就需要政府做裁判,把资源向穷人和落后的人稍微倾斜一下,这样才对每个人更加公平。
当然,这样的说法的争议之处,在于什么是“公平”?
比如我问大家,让你和博尔特去赛跑100米,如何保证比赛规则公平?
A,让博尔特慢启动5秒。B,两人一起开始跑。
这个问题没有对错,每个人会有自己的见解。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我们选择大家一起开始跑,那几乎没人跑得过博尔特。
如果你细细想一下,这个例子和我们现实中很多政府政策是类似的。对于少数民族,是给他们加分优惠政策,还是一视同仁,大家考同一张卷子凭分数高低进大学?“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后半句,是还有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先富起来。我们要不要照顾那一部分没有富起来的人,怎么照顾?
在弗兰克教授的《成功与运气》一书中,他提到了一个关于黑石集团(Blackstone)总裁史蒂夫·施瓦茨曼的故事。
施瓦茨曼是美国的大富豪之一,据福布斯估计,其个人财富净值达到127亿美元左右。
弗兰克教授的书中提到,2007年,施瓦茨曼在纽约价值4千万美元的自家豪宅中举办生日宴会,庆祝60大寿。这场生日宴会花掉了300万美元,请了摇滚歌星Rob Stewart来为他唱“生日快乐”。而这些“奢侈”,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我问弗兰克教授:如果一个人努力工作,挣了很多钱,合法纳税,剩下的自己的钱,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我们需要去为这事烦恼么?
弗兰克教授答道:如果一个人合法纳税,挣得合法收入,想怎么花自己的钱,当然是他的自由。问题在于税率。施瓦茨曼是一个私募基金经理,而由于一些税收漏洞,他上缴的所得税仅为15%。这些有钱人通过华盛顿的立法游说,成功的将他们的收入归为资本所得,而非个人收入,因此他交的税是15%,而不是我们普通人交的40%。施瓦茨曼甚至抱怨,政府对他收税,就好像希特勒入侵波兰,这就有问题了。
弗兰克教授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比如巴菲特就曾经多次表示,自己上缴的税率,比他的秘书还要低。巴菲特曾说:我可能是我们公司里缴税最少(以税率计算)的员工了。我觉得公平的讲,我们应该将税率再提高8%,9%,或者更多。
在我看来,弗兰克教授对这种现象也感到一丝无奈。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根本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弗兰克教授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意识到金钱对政治的影响这个问题,但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在弗兰克教授来看,提高对富人的征税,是解决我们上文中提到的问题的有效办法。
既然提到了征税,下面就来讲讲弗兰克教授提倡的累进消费税(Progressive Consumption Tax)。
累进消费税的本质,就是谁消费的越多,他就需要上缴更多的税。
这个税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征税的税基,等于某人/某家庭的年收入,减去其每年的储蓄,再减去一个统一的标准抵扣额。
举例来说,假设美国一个中产家庭一年的消费抵扣额大约为5万美元,同时假设一户家庭年收入为20万美元。然后在该家庭省下10万美元的条件下,他们的缴税税基就等于5万美元。
从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累进消费税有以下特点:
1)收入越高,缴税的税基越高。这个基本没有什么争议。
2)消费越高,缴税的税基也越高。或者反过来说,储蓄越高,缴税越少。
比如一户家庭年收入1百万美元,属于高收入人群。但是如果他们省吃俭用,存下95万美元,那么他们可能几乎不用缴税。而反过来,如果另一户家庭收入30万美元,他们吃光用光,储蓄为零,那么他们就需要上缴比收入1百万美元的家庭更高的税。
当然,一般来说,收入越高的家庭,他们消费也越高。所谓由奢入俭难。一旦养成一些生活习惯,比如女佣,专车司机,各地旅游,私立学校,甚至是私人飞机,游艇等,要想把这些消费服务品一下子抛弃,回到温饱时的生活状态,是非常难的。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累进消费税是一种“富人税”。
我问弗兰克教授:他提倡的累进消费税,和我们现在的普通消费税(VAT/GST)有什么区别?
弗兰克教授指出,累进消费税的关键,是“累进”两字。也就是说富人上缴的税更多。但像增值税(VAT)和商品服务税(GST)这样的消费税,有“累退”的性质。因为从消费角度来讲,穷人在一些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比如汽车/学费等等)上付出的消费支出,其比例要高于富人。因此这样的消费税,从穷人身上征得的比例更高。
我又问弗兰克教授,累进消费税看起来会鼓励储蓄,限制富人消费。那么万一经济衰退怎么办?像2008年这样的情况,政府希望看到大家增加消费。这样的税种岂不是会可能加剧经济衰退?
弗兰克教授的解释是:累进消费税的施行确实需要看外部的经济环境。如果经济发展停滞,失业率高企,那么就应该暂时把这个税种取消,等到经济恢复到充分就业状态时再征收。
我进一步追问弗兰克教授,累进消费税鼓励富人储蓄,那么这不是会加剧贫富差距么?富人本来就有用不完的钱,在累进消费税的激励下,他们减少消费,增加储蓄,岂不是会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钱?
弗兰克教授的回答:这是个好问题。累进消费税确实可能会加剧富人的财富跨代积累。因此要想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我们需要辅之以“遗产税”。
我向弗兰克教授指出,目前美国的遗产税起征额为1100万美元左右(夫妻加起来)。“遗产税”是一个非常招人厌的税种。有很多研究显示,即使是穷人,也讨厌遗产税。很多人的想法是,我已经交了所得税,消费税等各种税种了,凭什么在我死后给孩子留遗产时政府还要从我身上抽一道税?
弗兰克教授回答:你说对了。如果夫妻俩的财富净值不到1100万美元,你不用交任何遗产税。所以遗产税本质上也是一个富人税。关于遗产税,弗兰克教授本人做过不少相关研究。他说,如果你直接去问任何人,愿不愿上缴遗产税?大家当然会告诉你不愿意。谁会主动愿意上缴更多的税?
但是如果你告诉他们,修路造桥,建造更好的学校和医院,更新我们的公共设施,都需要钱。如果不征遗产税,我们就可能需要提高其他税种(比如所得税)的税率,或者我们需要借更多的钱寅吃卯粮,或者我们只能减少政府支出,缩衣节食。这是一个更为现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再去问你是否愿意施行遗产税?大家的回答就不一样了,很多人会明白过来,其实遗产税只针对富人,而且对大众更有利,因此会倾向于支持征收遗产税。关于这个问题,弗兰克教授在《纽约时报》上专门撰文分析过。
我接着追问弗兰克教授:您提倡征收累进消费税,提倡征收遗产税,征税的对象都是富人,这让人感觉有点“杀富济贫”和社会主义的味道。如果我们放眼世界,这种模式似乎在北欧国家更为常见。事实上,那些国家走的更远。比如挪威和荷兰都有“财富税”。北欧诸国是不是您心目中的“理想国”模式?
弗兰克教授说道:我的提议并非基于任何意识形态,而是基于我认为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改变。我们美国需要更多的基建投资,公共设施升级,以及更加公平的税收制度。我们的消费过度,寅吃卯粮,负债过高。对于那些富人来说,他们的房子已经很大了,再大两个房间并不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快乐。因此我们抑制富人的奢侈消费,并不会减少他们的快乐。如果他们坚持奢侈消费,我们就可以从中征点税,用在那些最需要钱的地方。
最后,在访谈结束前,我问弗兰克教授有什么话想对中国读者朋友们说。
老教授想了想说,运气对于我们任何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如果你获得了成功,请不要忘记其中的运气成分。不要忘记其他那些不如你幸运的人。感恩和给予会让你更快乐。
后记
事实上,即使有更多的美国人支持弗兰克教授提倡的累进消费税,要想真的实行也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比如,对美国人征收“累进消费税”,压抑美国富人的奢侈消费需求,那这不是正好给外国土豪收购高价资产的机会么?纽约曼哈顿市中心俯瞰中央公园的豪宅,即使没有美国土豪购买,也不缺来自中东,俄罗斯或者亚洲的土豪出手收购。所以如果真的要想达到弗兰克教授所说的“把奢侈品价格降下来,大家的快乐程度都不变”的目的,要么施行全球“累进消费税”,要么限制国外资本入境美国。
所以在我心目中,我把弗兰克教授称为一个“带有理想主义的美国老头”。我所钦佩的,是老先生在70多岁高龄还笔耕不辍,孜孜不倦的和别人分享他的理念。弗兰克教授提出的税制改革的主张,注定会继续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争议性话题。不管他的提议有多少理想主义成分,他说到的问题和矛盾却是真实存在的。美国国内的左右意识形态之分,1%和99%的贫富对立,“美国梦”离出身普通家庭的孩子越来越远,这些矛盾都在2016年总统选举中得到了集中爆发,并且不会在短时间内消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的变化发展,以及由此引发的思潮和争辩,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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