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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中国是首批缔约方之一

时间:2017-12-03 09:06 来源:中华网 作者:余梓阳  阅读量:13525   

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正式生效,这是国际化学品领域,继《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后又一重要国际公约。中国是首批缔约方之一。

汞(水银)及其化合物广泛应用于化工、仪器仪表、电池、照明、医疗器械等领域。但汞释放到环境后将长期存在,能够通过大气长距离传输,经生物累积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多年来,中国主动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为达成《汞公约》发挥了建设性引导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同时,中国在汞污染防治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中国普通干电池已基本实现无汞化。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加强汞污染控制,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到2020年聚氯乙烯行业每单位产品用汞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50%。加强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控制。禁止新建原生汞矿,逐步停止原生汞开采。淘汰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添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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